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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06-15 作者: 下载爱游戏体育app网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各项重点任务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有关要求。就社会和行业关注的问题,记者正常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

  答:党中央、国务院格外的重视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工作。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主要举措,是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关键支撑,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推动煤电灵活性改造、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加强智能电网建设,有力支撑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随着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新能源出力波动性日益增强,对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出更加高的要求。目前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尚难以完全适应新能源发展需要,导致电力运行高峰时段顶峰能力不够与低谷时段消纳问题并存,成为影响电力供需平衡、制约新能源高效利用的明显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印发了《指导意见》,统筹优化布局建设和用好各类型调节资源,推动形成与新能源发展相适应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对于支撑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确保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答: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明显提升,抽水蓄能电站投运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以上,保障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智能化调度体系逐步形成,支撑全国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答:《指导意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源、网、荷、储各侧调节资源,重点部署了四方面任务。一是加强调峰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支撑性电源调峰能力,统筹提升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调峰能力,大力提升电网优化配置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能力,挖掘需求侧资源调峰潜力。二是推进储能能力建设。做好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推进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优化电力输、配环节新型储能发展规模和布局,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协调发展。三是推动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推进新型电力调度支持系统建设,提升大电网跨省跨区协调调度能力,健全新型配电网调度运行机制,探索多能源品种和源网荷储协同调度机制。四是强化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保障。积极推动各类调节资源参与电力市场,建立健全促进调节资源发展的价格机制,健全完善管理体系。

  答:《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实施方案评估和落实、压实地方和企业责任四方面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完善电力系统调峰能力考核制度,统筹推进全国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组织相关机构对各地及电网企业的实施方案开展评估,持续完善有关政策和标准体系。省级政府主管部门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地区调峰、储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保障本地区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高质量消纳。能源电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据实施方案做好调峰、储能项目建设和运行工作;电网企业制定统筹推进主网、配网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并做好调峰、储能资源的智能化调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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