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牵华为,右牵大疆

重磅!雨城居民小区如何建自有充电桩实施程序来啦!



发布时间:2025-01-18 作者: 用电管理

  原则,落实职能部门牵头责任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充分调动充电运营商等社会资本和各方积极性,统筹推进新建及既有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居民小区充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健全完善充电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加快形成

  居民委托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或充电桩实施工程单位自行建设、自行管理、自行负责(以下简称“自建自管”)。支持充电运营商按照“统建统管”模式开展干线电缆等供电设施改造,优先推广应用智能有序充电,提供自用桩安装与维护管理一体化服务,采取市场化方式收取服务费用。

  业主或房屋出租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持有自有产权车位或产权人同意的租赁车位(租赁期一年以上)。

  小区剩余电力变配电容量能够很好的满足自用桩用电负荷需求;不满足的,可开展小区变压器增容或引入充电运营商采用智能有序充电方式建设,支持优先应用智能有序充电。

  A.小区地下、半地下车库和高层汽车库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B.预备安装充电桩的小区建筑内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有消防维护保养单位,小区管理单位应能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合格消防检测报告;C.小区消防控制室应全天候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取得相应消防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统建统管方式建设的,由充电运营商打包统一向属地供电企业提出报装申请,申请资料按照公用桩报装申请要求办理。

  电网企业履行“一次告知义务,受理、审核报装申请资料,受理申请资料后,1个工作日进行现场查勘,明确接入电源点及表计安装点位。

  现有配电设施确实不足以满足自用桩用电负荷需求的,产权为电网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提出解决方案;产权为用电用户的,由用电用户更好的提供解决方案(按照统建统管方式建设的,由用电用户会同充电运营商提供解决方案),支持应用智能充电技术。

  申请人组织实施工程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签订《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按照统建统管方式建设的,由充电运营商开展干线电缆等供电设施改造,并提供自用桩终端安装与维护管理一体化服务。

  工程施工完成后,电网企业1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通电上线后,申请人(使用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充电设施接入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

  充电桩所有权人应定期维护保养充电设施,可与社区物业签订服务协议,由其协助维护管理。电动汽车企业在协议期内为用户更好的提供自用桩维权保养。

  按照统建统管方式建设的,充电运营商负责充电设施日常维护管理,承担对应安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