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牵华为,右牵大疆

“低空经济”的法律监管与企业合规指引

发布时间:2025-03-21 作者: 新闻中心

  “低空经济”涵盖了通用航空、无人机应用、低空旅游等多个新兴领域,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创新领域的重要增长点。但这一领域的法律监管和合规要求并不健全,还处于完善过程中,相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深入理解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合规管理。本文将以法律实践视角,深入分析当前“低空经济”领域的立法背景和合规路径,供业务交流与联系。

  “低空经济”是国家推进航空、航天领域军民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优化空域资源配置的试验场。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低空经济”,不仅能保障飞行安全,还能保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和个人隐私,更好实现多方融合和利益平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于1996年制定,是我国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基本法律,其涵盖了航空器管理、飞行安全、空域使用、航空运输和机场管理等所有的领域,为民航业提供全面的法律框架。其立法的目的主要是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通过规范空域资源管理来推动民航业健康发展,进而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保护乘客和公众利益不受不法侵害。

  《民用航空法》明确了航空器的登记与国籍问题,规定只有取得中国国籍登记的航空器才能在国内合法运营。此外,在适航管理方面,其还要求航空器及其设备符合适航标准并定期检验,确保航空器的技术安全。

  对于空域的划分,《民用航空法》规定了军民共用空域的划分和管理原则,由国家统一调配,且任何飞行活动需事先报批飞行计划,并在批准的空域和航线、飞行安全

  对于飞行人员管理,《民用航空法》要求飞行员、机组人员等具备资质,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当发生飞行事故时,明确了航空事故调查程序和责任划分,确保事故原因能够准确分析并采取补救措施。

  《民用航空法》还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企业需具备经营许可证和相应的技术能力,严禁无资质运营。同时,其对乘客的权益也予以了充分保障,即明确了航班延误、行李丢失等情况下的乘客赔偿责任。

  在机场规划方面,《民用航空法》要求机场的选址和建设符合国家经济发展和安全需求。此外,其还强调机场的安检程序和应急预案,确保机场运营的安全与高效。

  因此,《民用航空法》制定了航天,航空领域基础的法律框架,提供了指导和规范民航业所有的环节的法律依据,是民航管理的重要基础。此外,其还通过保障民航活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推动了地区经济和国际交流的发展,并通过与国际航空标准接轨,增强了中国民航企业的全球竞争力,对航空活动中各方利益的平衡和保护起到了关键作用。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于2023年1月6日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并于同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即无人机)商业运营活动出台的重要法律规章,其适用于无人机从事商业化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流运输、农业喷洒、航空拍摄、电力巡检、应急救援等领域,旨在规范无人机行业准入与管理,保障其安全运行。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对于非经营性活动(如个人娱乐飞行)或特殊用途(如军事用途),并不受到该《办法》的约束。此外,《办法》的出台旨在保障无人机飞行安全,并规范行业准入门槛,进而为无人机技术的创新与推广提供动力,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避免因商业利益侵害社会秩序

  根据《办法》的规定,申请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除了需提交企业资质证明、无人机技术说明、安全运行方案、驾驶员资格文件等材料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办法》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无人机飞行必须提前向空域管理部门报备飞行计划,未经批准不得飞行。此外,相关企业还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无人机维护管理、驾驶员培训、运行监控和事故应急处置。

  通常而言,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到期需重新申请,而对公司营业范围、飞行设备等重大变更事项,则需向民航局另行备案并申请变更许可。对于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无人机商业活动的企业,将受到行政处罚,严重者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该《办法》的出台,为无人机商业化运营提供了清晰的规则和标准,是一部保障飞行安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法规。它不仅着眼于无人机商业运营,强调企业准入条件、飞行计划申报及风险管理,还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法律框架。相关企业应格外的重视该办法的实施要求,完善合规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为无人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由于当前的低空空域管理仍以军方主导,审批流程繁琐、周期较长,全国统一的低空空域管理政策尚未建立。试点开放的空域范围有限,未能充分满足通用航空和无人机的需求。

  建议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低空空域管理系统的路径,采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加快飞行计划的审批速度。相关企业可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并实时查询审批进度。

  建议将现有的低空空域开放试点经验逐步推广至全国,形成稳定的管理模式,为公司可以提供更多可用空域资源。

  建议设立军民联合空域管理机构,明确空域划分规则,提高空域分配和协调效率,避免企业重复报批。

  通用航空和无人机企业的准入标准在不同地方存在一定的差异,行业规范尚未全国统一。例如农业喷洒、电力巡检的某些领域的操作标准缺乏细化指导,增加了企业合规的管理难度。

  在国家层面制定低空经济领域的企业准入条件和资格要求,明确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和流程,以覆盖无人机和通用航空各类应用场景。

  针对例如物流、农林喷洒等特定领域,民航局应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包括设备要求、驾驶员培训内容和安全运行标准,减少地方差异对企业的影响。

  针对违规企业和个人应将其纳入“黑名单”,并定期公开行业准入与更新标准,防止不合规的企业扰乱市场,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

  当今无人机飞行失控、空中碰撞等事故屡见不鲜,可能会因为一些监管技术的滞后,导致事故责任认定和追责机制难以明确,久而久之会使社会公众对飞行安全存疑。

  建议普及无人机遥控身份验证(Remote ID)技术,实现对无人机实时定位、轨迹监控及身份识别,确保所有商业飞行器均在合法空域内活动。

  要求相关企业为无人机飞行活动购买第三方责任险,分散因事故造成的潜在风险。

  积极完善无人机事故的法律责任认定机制,进而区分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和监管疏漏等原因,以明确各方责任并制定补偿标准。

  无人机商业运营可能因侵犯个人隐私或泄露敏感数据而导致侵犯权利的行为的发生,但现行法律未对无人机采集和使用数据的行为做出专门规定,企业合规操作缺乏明确指引。

  针对无人机领域的数据采集和使用,明确法律的底线,例如禁止没有经过授权采集个人数据、敏感地理信息或军事设施影像等。

  建议要求无人机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加密技术,确保数据在采集、传输和存储中的安全性。

  建议建立投诉处理通道,鼓励公众对隐私侵犯权利的行为进行举报,并明确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处罚措施,强化社会监督。

  低空经济涉及军方、民航局、公安、地方政府等多个部门,实务中往往出现职责划分不清,审批和监管流程复杂的现象,企业也面临多头管理的实际问题。

  建议成立相关组织,统筹空域分配、飞行计划审批、地方监管执行等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减少重复审批和职责冲突。

  建议构建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军方、民航局、公安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互通,集中处理空域申请、飞行计划审批和违规事件。

  鼓励地方政府开展跨部门协作试点,先行探索统一审批流程和监督管理模式,逐步推广成功经验。

  (1)提交申请:通过民航局或军民融合办公室在线平台提交空域使用申请,需说明飞行器型号、飞行目的、起降地点及航线)审批机构:空域审批通常由军方、民航局和空管部门联合审查,时间约为3-5个工作日(具体地区可能不同)。

  申报时间:每次飞行前至少提前一天,通过空管系统在线申报飞行计划,申报内容应详细包括航路、高度、飞行器信息和人员信息。如有变化,需及时修改申报内容。

  (1)提交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计划、风险管理预案、无人机性能说明等文件。

  (2)技术审查:管理部门将对无人机性能、运营流程、驾驶员资质等做全面审查。

  需要注意的是,许可证可能要求特定领域的附加许可(如农药喷洒需农业部门备案等)。企业应根据具体业务类型申请相关资质,确保业务的合法与合规。

  (2)限制采集范围:避免采集敏感地区(如军事禁区)或个人私密场所等(如住宅)。

  (2)将数据存储在国内合规的云服务商处,避免非法出口地理信息等敏感数据。

  如需与第三方共享数据,应签署完整的保密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注明有关数据的使用范围。

  (四)风险管理与保险:怎么样才能做好飞行风险防控通常情况下,相关单位需要对其飞行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以覆盖因飞行事故导致的财产和人身损失。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大型无人机或载人飞行器需额外购买适航保险,才可以有效的进行飞行活动。此外,相关单位还一定要通过制定风险应急预案,明确包括通信中断、飞行器失控或坠毁等场景在内的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并组建应急响应小组,确保快速处理事故并报告监督管理的机构。

  (一)构建合规文化相关企业应将合规管理纳入日常运营,并设立独立的合规部门和专门的飞行运营团队,从而制定飞行安全手册、隐私保护政策等标准化文件,以确保飞行计划和空域申请符合规定。

  可以考虑使用实时空域监控系统、无人机远程监管平台、无人机空域申报平台等技术工具,提高申报效率并避免人为疏漏,进而确保公司运营符合监管要求。

  相关企业应与地方监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进而获得政策扶持。

  “低空经济”的法律和法规处于逐渐完备中,企业需定期跟踪政策更新,调整业务流程以适应新的合规要求。

  “低空经济”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为公司可以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市场机遇,但同时也正面临立法滞后与监管不足的现实挑战,而这样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通过逐步完善空域管理、制定统一的行业准入标准、引入先进监管技术、加强隐私保护立法以及推进跨部门协作,可以有效弥补当前的法律和实践缺口,助力低空经济实现规范化、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企业需主动拥抱政策改革,加强合规管理,为行业的稳健成长奠定基础,方能在“低空经济”的蓝海中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

  李旻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法学博士、留英LLM法学硕士,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伦敦国际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墨西哥仲裁中心仲裁员,上市公司独董资格,国际隐私专业协会注册信息隐私专家(CIPP/E),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市律协规划与规则委员会委员、社会责任促进委员会委员,市律协互联网与信息技术业务委员会委员,浦东律师团委书记,浦东律师青联副会长,浦东十大杰出青年律师,浦东法院首批特邀律师调解员。李律师擅长重大商事争议解决及国际仲裁、数据合规与网络安全、国际贸易与并购投资。在长达十逾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中,李旻律师先后为大型国企集团及非公有制企业、跨国公司、境外企业、各地政府及行业协会三十余家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客户涉及金融投资、国际贸易、房地产、船舶航运、在线游戏、电子商务平台、食品餐饮、医疗器械、文化传媒、新能源汽车等众多领域。

  李律师还具有在英国Curwens律所实习及工作经验,代理了数百起国内知名诉讼和仲裁案件,并有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境内外仲裁机构代理涉外商事仲裁案件的丰富经验,熟悉各类证据开示、证人盘问等庭审技巧,以其提供的专业、优质法律服务及符合预期的案件结果,获得客户的高度好评。

  此外,李律师还在《中国流通经济》、《新金融》等CSSCI和国内多家核心期刊发表多篇专业论文,其执业事迹及时事评论多次被央视网、新华社、新闻综合等七十余家报刊、媒体进行采访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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