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牵华为,右牵大疆

北京前沿未来科技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陆峰接受香港文汇报记者采访

发布时间:2025-04-01 作者: 行业新闻

  2024年12月31日,北京前沿未来科技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陆峰博士就无人驾驶汽车接受香港文汇报记者采访。全文如下:

  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无人驾驶汽车条例》,将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推动北京无人驾驶汽车发展迈入《法治时代》。《条例》新增个人乘用车出行这一应用场景,将无人驾驶汽车的应用场景范围拓展至私家车。 专家预计,2025年有望开启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普及应用元年。

  该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重点在无人驾驶技术创新、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上路通行管理和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为L3级及以上无人驾驶汽车市场主体提供清晰、透明、可预期的制度规范。 根据该条例,北京市支持无人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用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无人驾驶车辆经过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安全评估等程序后,可申请开展道路应用试点。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该条例从鼓励多种技术路线融合发展的方面出发,对无人驾驶汽车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智能化路测基础设施的建设、无人驾驶高精度地图的安全应用,以及通信网络的覆盖等多个角度,旨在构建一个完善的无人驾驶汽车运行环境。

  在安全保障方面,该条例明确了无人驾驶汽车安全保障的有关要求,旨在平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与保障首都安全的关系。包括无人驾驶汽车的测试标准、安全评估、事故责任认定等多个角度,确保无人驾驶汽车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运行。

  近期,多地出台了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的相关规定,并计划于明年集中落地。 2024年7月,由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国家AI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对智能网联汽车领域产生积极影响。 随后发布的《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遴选的通知》提出鼓励依托车联网、智能网联相关平台建设,全面扩大重点营运车辆、公共领域车辆、商用车和乘用车北斗搭载比例。日前,武汉发布《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施行,提出统筹车路云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规划。 陕西西咸新区和山东青岛也都出台了智能网联汽车的相关规定。

  北京前沿未来科技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陆峰对香港文汇报表示,近期多地出台的智能网联汽车的相关规定,一方面将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从城市特定区域的试验场试点应用,向城市更广泛的物理空间区域普及应用全面迈进。另一方面,也会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供给侧、消费侧、监管侧等各方面加速完善,形成更安全可靠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全方面推进体系。

  谈及2025年的自动驾驶展望,陆峰表示,经过多年试验场的测试,2025年将开启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普及应用元年,相信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城市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普及应用的政策供给将会加速完善,为智能网联汽车全面上路提供更可靠的法律保障。慢慢的变多的城市将会支持个人乘用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领域开展无人驾驶全面应用。 另外,更多城市开展无人驾驶的全面应用,一方面会推动汽车产业链各环节软硬件和服务按照无人驾驶的新要求提档升级,另一方面将加速推动汽车产业重新洗牌,品牌整车企业掌握无人驾驶的能力将决定其在汽车产业中的地位和生存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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